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部分学校学区调整的通告
泗政发〔2024〕3号
为进一步做好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城区教育规划布局、学校办学规模、周边生源和交通状况等因素,在《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告》(泗政发〔2017〕52号)和《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调整的通告》(泗政发〔2020〕21号)的基础上,对城区部分学校学区作出调整。
一、调整内容
1.泗县三中花园路校区学区(初中)
新104国道以东区域:新104国道以东、303省道及北环城河和古汴河以北、清水沟以西、花园路及向西延长线以南。
新104国道以西区域:新104国道以西、303省道以北、新濉河以南、长沟镇行政区以东。
2.泗县三中孟山路校区学区(初中)
花园路及向西延长线以北、屏山路以西、新濉河以南、新104国道以东。
3.泗县三中夏邱路校区学区(初中)
赤山路以西、花园路以北、屏山路以东、新濉河以南。
4.泗县一中彩虹路校区学区(初中)
新濉河以南、花园路以北、赤山路以东、古运河与新濉河相交以西区域;张乔村、白庙村、陈刘村。其中:
⑴陈刘村、白庙村,学生家长也可于秋季开学前向泗县三中孟山路校区提交起始年级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入学;
⑵张乔村学生家长也可于秋季开学前向屏山中学提交起始年级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入学。
5.泗县一中彩虹路校区学区(小学)
张乔村及新濉河以南、花园路以北、蟠龙山中路以东、古运河与新濉河相交以西区域。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涉及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在此区域内,本通告发布前已购买商品住房(以购房备案表日期或购房合同日期为准)的业主其子女入学可按原学区或现学区学校入学;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购买商品住房(以购房备案表日期或购房合同日期为准)的业主其子女入学按本通告规定学区执行。
2.其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仍按《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的通告》(泗政发〔2017〕52号)和《泗县人民政府关于泗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调整的通告》(泗政发〔2020〕21号)执行。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泗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557-7020080。
泗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