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禁
1.严禁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招生学生数严格控制在县教体局下达招生计划数之内;
2.严禁招收线下生和预收报名费;
3.严禁发布未经教体局审批的招生信息(含招生简章)以及组织以开放日、招生咨询、网络预约登记等方式违规提前招生;
4.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及普通高中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填报志愿的学生;
5.严禁以任何方式招收初中九年级复读生;
6.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个一律
1.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根据其情节,一律对其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及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及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
2.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学校,根据其情节,一律对其本年度年检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3.凡违反1—4 条之规定的学校,根据其情节,一律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处1-5 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