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违法建设
发文日期: 2024-01-24 09:32:50 生成日期: 2024-01-24 09:32: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月24日
词: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1月24日

文章来源:泗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24 09:32 责任编辑: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

立案依据

行政处罚依据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内容

备注

1

泗自然资规监罚(2023)23号

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澡堂

韩奇军

2023年6月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在草沟镇瓦韩村环县西路东侧(原瓦韩小学操场东侧)的984.00平方米土地上建设澡堂

( 1 ) 有明确的行为人;
(2) 有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事实;
( 3 ) 依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4) 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 5 ) 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1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账号:12225001040000306,收款人:泗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984.00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984.0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984.00平方米;对占用的984.0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拾肆万柒仟陆佰元(¥147600.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