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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卫生、体育,其他
内容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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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8-02 17:24:27
生成日期:
2024-08-02 17:24:2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双公示行政处罚-自然人7.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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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双公示行政处罚-自然人7.29-8.2
文章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8-02 17:24
责任编辑:泗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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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权责事项名称
公示期限
孙*
身份证
342225********0015
泗卫医罚(2024)13号
于2024年5月底至7月8日,执业机构注册在泗县墩集镇卫生院但在泗县邹家诊所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罚款,警告
2024-08-01
2099-12-31
行政处罚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