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泗县屏山镇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交通出行能力,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341324-04-01-947701。
三、建设地点:泗县屏山镇屏东村、涂山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屏东村资生大街路进行路面修复及敷设排水管道,路线长328米,面积3280平方米,沥青路面,排水管道长656米;东西路敷设排水管道长200米;涂山村小陈组包公路,修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长670米,宽4米,面积2680平方米,拆除新建1-4.0米盖板涵。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1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70万元(含劳务报酬52万元,约占以工代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的30.59%)和地方配套资金23万元。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项目建设时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施工中的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应按照不低于以工代赈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比例的30.59%通过“一卡通”按月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