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 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必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 违法事实(必填) | 处罚依据(必填) | 处罚类别(必填) | 处罚内容(必填)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 处罚有效期(必填) | 公示期限(必填) |
1 | 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324090766535A(1-1) | 马*雷 | 泗城罚决字〔2025〕第001号 |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在2024年4月2日-2024年11月14日,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区城镇工厂企业及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期间,紫悦府第2栋燃气管道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高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泗县布恩饲料有限公司、安徽雅繁实业有限公司及虹运家园等小区在用气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全隐患。 | 罚款 | 对泗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的罚款。 | 4 | 2025年2月18日 | 2099年12月31日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