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原则,精准识别、主动救助、细化举措,有序推进全县2024-2025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2024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一、开展情况
全县冬春救助工作共计救助647户、988人,发放中央及省级救助资金20万元,全部资金已于2025年1月10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完毕,全县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部署工作。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及时部署安排冬春救助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根据我县实际,印发《泗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注重加强对各镇(街道)冬春救助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确保资金到县级后一个月内能够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
(二)规范落实救助程序。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发布的步骤发放救灾资金,所有资金均使用“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各村(社区)积极通过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救助名单和救助标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适时对各乡镇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评估,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
我县将不断总结和改进冬春救助工作经验。加强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准确掌握需要救助的类别人群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救助标准,特别是突出需要重点救助的受灾群众标准,做好存档工作,为来年冬春救助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