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泗县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5年,泗县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履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督促解决教育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服务教育强县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聚焦基础性,做好各项常规工作
1.持续开展周重点工作督导。重点围绕“双减”“五大行动”“五项管理”“科学保教”等方面,统筹各股室督导事项,形成《周重点工作督导清单》,抽调责任督学、各校相关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每周督导四分之一学校,每月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覆盖督导。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促进教育质量提升。
2.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一是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责任督学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二是常态化开展责任督学进校(园)督导工作。围绕教育部下发的春秋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延伸督导内容,通过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筑牢安全底线。三是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岗前及在岗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责任督学培训,完成年度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任务,切实提升责任督学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3.持续做好“双减”工作。继续把“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坚持校内校外两手抓,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常态化监管。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专兼职责任督学作用,加强经常性督导。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典型问题加大通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聚焦阶段性,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1.持续巩固“双创”工作成效。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春季学期初,组织各校、各股室更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数据,完善县级资料建设,拟于3月申报国家评估认定。
2.认真组织春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新学期开学后一周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开学准备、校园安全、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双减” 政策落实、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涵建设,推动质量提升。
3.高标准推进幼儿园督导评估。一是制定督导评估计划。根据县域内幼儿园现有基础和条件、幼儿园数量及规模等,科学制定督导评估工作计划,确保3~5年内覆盖县域内所有幼儿园。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幼儿园自评、县级督评、市级复评的程序开展督导评估。综合各园县级督评情况,推荐综合情况较好的幼儿园接受市级复评。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幼儿园园长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培训,提升幼儿园督导评估业务水平及自评质量;对县级督评小组成员进行全方位培训,提升县级督导评估工作实效。
4.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一是成立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泗县202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细则》,召开监测工作专题培训会,选派责任督学对样本校监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是组织责任督学、局机关包校人员赴样本校,逐项核查样本校监测工作准备情况;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测试期间,赴样本校实地督查学生检录、监测工具接收保管、学生参测过程等情况,确保各样本校严格按照测试程序,落实各个规定动作。
5.高质量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示范区申报工作。一是依据监测结果和现状分析,结合国家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对接基教、教研、装备等业务股室,制定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示范区三年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完善申报材料。根据申报要求,如期上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示范区申报表》,整理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聚焦指标要求,做好各类考核工作
按时完成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修订及考核实施工作。一是广泛征求各校、各股室意见,修订《泗县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泗教字〔2018〕65号)。二是根据各股室2024-2025学年度工作部署情况,调整2022—2023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按时完成2024-2025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附件:2025年泗县教育督导工作行事历
泗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2025年泗县教育督导工作行事历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 |
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评反馈问题整改 |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评反馈问题整改 |
|
2月 |
1.组织春季开学工作督导,印发春季开学工作督导问题清单 |
2.梳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申报佐证材料 |
|
3.整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示范区申报材料 |
|
4.开展春季学期责任督学重点工作内容培训 |
|
5.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常规督导,更新、完善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相关数据。 |
|
3月 |
1.调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相关数据,进行国家认定系统申报 |
2.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示范区申报工作 |
|
3.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常规督导,关注2月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4.启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备工作 |
|
5.开展第一轮周重点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
|
4月
|
1.完成《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修订)》及2024-2025学年度考核内容及细则征求意见稿 |
2.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常规督导,关注3月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3.上报第一季度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两项督导评估)完成情况 |
|
5月 |
1.组织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
2.开展第二轮周重点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
|
3.组织责任督学进校(园)开展常规督导,关注4月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6月 |
1.“防溺水”工作专项督导 |
2.复习迎考工作专项督导 |
|
3.上报第二季度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两项督导评估)完成情况 |
|
7月 |
1.开展暑期安全工作专项督导 |
8月 |
1.组织参加2025年度教育督导专项培训 |
2.启动2024-2025学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
|
9月 |
1.组织秋季开学工作督导,印发秋季开学工作督导问题清单 |
2.启动2025年度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自评、县级督评) |
|
3.开展控辍保学、学籍管理专项工作督导 |
|
4.上报第三季度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两项督导评估)完成情况 |
|
10月 |
1.做好幼儿园督导评估市级复评工作 |
11月 |
1.开展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专项督导 |
12月 |
1.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 |
2.梳理2025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谋划2026年度教育督导工作 |
|
3.上报第四季度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两项督导评估)完成情况 |
|
其他 |
1.校园安全工作、“双减”工作督导,原则上每月1次 |
2.根据县委教育工委、教体局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周督导 |
|
3.落实省、市即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