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虹城街道四里桥社区于陈居民小组、泗水街道东发社区岳庄村民小组、泗水街道赵位社区五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中地块一东至沟渠,南至泗水大道,西至泗州大道,北至一般房屋、旱地;
地块二东至空地,南至沱湖路,西至空地,北至一般房屋;
地块三东至马鞍山路,南至空地,西至工业用地,北至工业用地;
地块四东至赤山路,南至林地,西至工业用地,北至工业用地;
地块五东至赤山路,南至南柳路,西至林地,北至空地;
地块六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工业用地;
地块七东至空地,南至工业用地,西至工业用地,北至工业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泗县虹城街道露天公益停车场项目、泗县经济开发区露天公益停车场项目、泗县经济开发区赵位公园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泗县人民政府将委托虹城街道办事处、泗水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虹城街道四里桥社区于陈居民小组、泗水街道东发社区岳庄村民小组、泗水街道赵位社区五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泗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ixian.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
联系单位:虹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时 刚,联系方式:17755729152;
泗水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郭成坤,联系方式:1775572930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