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文日期: 2024-10-14 11:19:03 生成日期: 2024-10-14 11:19:0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虹欣新能源粮库39.6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公告
词:

泗县虹欣新能源粮库39.6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公告

文章来源:泗县城投集团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0-14 11:19 责任编辑:尤美丽

泗县虹欣新能源粮库39.6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虹欣新能源粮库39.6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913

开标日期: 20241014

中标人名称:安徽致信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121364838.54

招标人名称:泗县虹欣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

联系人: 乔主任

联系方式:13671139807

公告期限:20241015日至20241017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泗县虹欣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城市之光小区26号楼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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