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泗县刘圩镇刘圩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5-341324-04-01-621878。
三、建设地点:刘圩镇刘圩村农民返乡创业园。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建刘圩镇刘圩村道路4条,路线长度1908.8米。路面宽度8米、10米,总面积17208.8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建排水管道4630米,配套交通安全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投资估算约10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950万元(含劳务报酬334万元,约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35.16%)和地方配套资金75万元。
六、你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下阶段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复核投资估算指标,优化投资估算。
七、如在初步设计阶段或项目报建过程中,初步设计方案或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报建手续对本批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调整较大,或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本批准文件投资估算10%的,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准文件。
八、项目采取“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项目建设时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当地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五保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450人【其中,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3人、返乡农民工113人、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2人、未就业退役军人7人、脱贫户325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763人,设置公益性岗位3个,均为重点人群。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乡镇政府+施工单位+当地群众”的劳务组织模式,组织好施工中的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应按照不低于中央预算内资金比例的35.16%通过“一卡通”按月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