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4-18 18:04:26 生成日期: 2025-04-18 18:04:2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发改审批〔2025〕39号关于泗县2025年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批复
词:

泗发改审批〔2025〕39号关于泗县2025年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18 18:04 责任编辑:姜叶

泗县清泉农村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的《关于泗县2025年省级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立项的申请》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原则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504-341324-04-05-283688。

、建设地点:泗县大庄、黑塔、黄圩镇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水源井维修养护、机电及自动化设备维修养护等。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0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

、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项目建设时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施工中的用工需求和技能培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应按照不低于总投资比例的10%向当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