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县直各单位:
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宿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于2025年1月24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我县同步解除。
各成员单位依然按照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餐饮油烟(包括饭店、单位食堂、烧烤、排挡等)、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重型柴油车辆管控。严控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现象。
附件:《关于解除宿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pdf
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