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泗县公租房保障对象及流程为:1、泗城镇、街道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在我县城区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2、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职工(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保障房所在地工作6个月以上5年以下);3、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6个月以上,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具备以上条件的家庭或人员可以向所属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经街道、单位初审后,泗县房管中心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