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6-03 11:29:46 生成日期: 2025-06-03 11:29:4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发改审批〔2025〕59号关于2025年山头镇产业园和旱改水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词:

泗发改审批〔2025〕59号关于2025年山头镇产业园和旱改水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文章来源:泗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03 11:29 责任编辑:姜叶

泗县山头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2025年山头镇产业园和旱改水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原则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506-341324-04-01-368604

、建设地点:山头镇大柏村、找沟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产业园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安装S11-M-500KVA油侵式变压器,配套线路及附属设施;旱改水电力配套设施,建设80KW变压器一台及配套杆线设施,线路长约402米

项目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请依法办理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手续。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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