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程序:向户籍所在社区申请—社区受理—报泗城镇或街道办初审--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受理—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公示—登记为轮候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