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文日期: 2025-08-13 14:43:56 生成日期: 2025-08-13 14: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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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泗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泗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3 14:43 责任编辑:吴妹聪

关于调整《泗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225文件要求,我县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按照省督导委要求重新调整。现将《泗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泗教督字〔20207号)进行调整,请认真落实。

 

附:《泗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3714

 


附件

 

泗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教督〔20176) 《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皖教督〔20188号)要求,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首要任务,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计划2023年基本具备申报条件,2024上半年进一步巩固提升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验收标准,不同学校、不同群体之间的学生均能享受到相对公正、平等、优质的教育,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各项指标达到《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皖教督〔20188号)要求,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优质均衡,优质均衡率达到100%

(一)学校布局科学化。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确定永久性保留学校,适当扩大永久性保留学校办学规模,使学校数量、规模满足生源变化的需求。

(二)办学条件标准化。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县内各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全部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教育管理精细化。积极构建有显著特色,符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用精细、科学、规范、人文化的管理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高质量、快速发展。

(五)教育评价科学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五位一体的评价制度基本建立,教育督导评估结果融入,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六)教育质量优质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1.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按照就近入学、因地制宜、适度集中、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点。完全小学设在美丽乡村建设永久居住点,每个镇保留一所初中,建立城乡校车服务管理机制,稳步推进镇九年一贯制办学体制改革。

2.全面落实教育公平,实行均衡编班、公平编班、公开编班,有效控制大班额。到2023全县实现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3.2023全县实现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4.2023,实现全县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配备标准。

5.2023,实现所有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6.2023,实现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

7.2023,实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

8.高度重视音美(艺术)教育,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到2023全县实现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9.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育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薄弱学校。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积极开展中小学数字化学习试点,落实信息化建设,完成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学校管理的有效结合,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加快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确保2023全县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校。

(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完善助学制度

1.进一步巩固提高普及程度。完善划片就近入学制度,确保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强化监管,准确掌握学生入学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口径标准,认真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8%

2.强化控辍保学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强化控辍保学意识和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村(居)委、学校、家长的控辍保学责任。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形成学校、中心校、教体局网上联动管控机制,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6%以上。

3.完善助学制度。将进城务工子女、外来随迁子女入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子女、外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因学返贫,实施好农村营养餐改善计划。大力办好特殊教育,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4.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合理分配县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定学校、定专业、定学科的方式,遵循进必考的原则,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教师招聘计划。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县管校聘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按《中央编办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要求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教职工与学生比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特殊学校按1:4标准。逐年补充体艺等紧缺学科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艺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合理建立教师周转池,认真落实教师夕阳红计划,积极推进教师无校籍管理

2.强化交流培训。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加强教师学历培训,加强校长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小学4.2人以上、初中5.3人以上。认真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县培计划,加强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使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不断提升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专家型管理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使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3.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每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风尚,恪守教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树立教师在学生群体中的崇高形象,增强教师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育科研,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积极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完善激励竞争机制和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县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2.构建五育并举、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制定义务教育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义务教育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提升智育水平,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推进健康教育,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美育提升行动,加强儿童少年近视综合服务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建设一批劳动实践基地,重视劳动教育。

3.加强安全管理。明确政府县、镇、开发区、街道、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主要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一岗双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抓好学校章程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全县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开足开齐,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

5.规范招生行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严防择校和大班额现象。

6.增强学生体质。全面落实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认真上好体育课有效开展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低于1小时。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五)关注群众呼声,提高社会认可度

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走访的方式,不定期向人大、政协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注群众的呼声,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县教育的满意率,使泗县教育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组织保障,扎实抓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加大投入。合理规划,优先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每年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两个只增不减”,保证每年新增财力教育倾斜。积极争取和有效使用中央和省教育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教育督导经费单列并及时足额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50%压缩行政办公经费6%、城市建设维护费的5%、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发展教育。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保证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完善校财局管机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督、检查、审计和定期公告制度并有效实施。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审计局。

(三)强化职责。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教育工作职责,制定方案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县大督查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校。

(四)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成立督查领导小组,采取过程督促检查与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内部督促检查与外部督促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县大督查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教体局、县人社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立体化的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道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校。

五、实施步骤

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

2022年起,按照划片招生范围,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中小学办学规模,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完成中小学教师国家、省、市、县培训,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健全和完善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业务水平和学历合格率及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加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根据编制标准和学科专业需要合理配备教师,不断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

完善县管校聘机制,推进教师周转池制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帮扶机制,实施薄弱学校管理与发展计划、农村学校(点)教育教学专业扶助计划、加强中小学特别是村级小学、教学点的管理指导和专业支持,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和教师的教学行为。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3,县域100%的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20245-6月报市级复核9向省级提出评估申请,接受省级督评;11-12月全面迎接国家审核认定,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