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特殊教育
发文日期: 2025-08-13 15:12:40 生成日期: 2025-08-13 15:12:4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特殊教育工作举措及成效
词:

特殊教育工作举措及成效

文章来源:泗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8-13 15:12 责任编辑:吴妹聪


(一)坚持正确方向。一是加强党对特殊教育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遵循特殊教育规律,结合特殊学校实际,指导学校修改章程和议事规则;对泗县特殊教育学校、阳光培智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进行述职评议考核,点评反馈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及时提醒特殊教育学校、阳光培智学校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能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政策安排部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厚植爱国情怀。二是将特殊教育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基础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特殊教育服务架构,落实“一人一案”制度,形成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为主体,资源中心为依托的特殊教育网络,让每一位“折翼天使”都能够享受到高质量、有内涵的教育。

(二)统筹规划布局。一是合理规划特殊教育资源布局,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2022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9%,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3%,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6%,逐步巩固提高。二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三是按国家标准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我县目前有泗县特殊教育学校和阳光培智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三)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我县新建、改扩建学校23所,均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建设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无障碍设施,为特殊教育儿童在校学习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二是配足配齐仪器设备和图书。按照《安徽省特殊教育装备标准(试行)》文件要求,为县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3956台,配备图书8000册。三是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我县拥有完善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于2021年成立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5个镇中心校均设立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目前,接收5人及以上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32所,均设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四)强化经费保障。一是严格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各项补助政策。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各学段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残疾学生均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基准核算所需经费的标准执行。2022年773人,共拨付463.8万元;2023年734人,共拨付452.4万元2024年659人,共拨付404.4万元。二是设立特殊教育补助经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2022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下达资金198.8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购置设备,完成率达100%,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三是规范和加强城乡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特殊学生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补助落实到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从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保障等方面规范送教上门工作,切实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四是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学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2024年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费141人次,免费金额13.4万元;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接受资助1763人次,资助金额85.61万元。

(五)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全面评估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程度和残疾儿童的学习能力,在此基础上对残疾儿童提出个性化的就学安置建议,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建立健全特殊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确保适宜安置,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特殊儿童不失学辍学。三是注重维护残疾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权利,积极联系残联、卫健等部门,简化优化便利申请流程,落实便利政策,维护考生权利,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残疾考生、关爱残疾考生”的良好氛围,在各种国家教育考试中,未发生1起残疾考生权利受损而影响考试和录取行为。在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中,因肢残(须提供残疾证,且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丧失全部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成绩按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总分的100%计入中考总分。四是加强督导、考核。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统筹安排教育督导内容,将特殊教育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周重点工作督导内容;每学年度实行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将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六)提升师德水平。一是加强特殊教育相关知识学习。要求各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关特殊教育文件作为周例会必学内容。同时,印发《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示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开展警示教育,规范教师师德行为,提升教师素养,引导教师关心热爱特殊教育,尊重关爱特殊学生。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督导。将全县划为6片区,领导包片、股室包镇、工作人员包校,同时利用开学工作检查、周重点工作督导、“局长”下基层等各类督导对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限时整改。三是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工作,依据《2024年泗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实施了具体措施。全县中小学教师,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均被纳入心理测评对象,确保参测率达到100%。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针对教师常见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问题,从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为教师提供各类可操作性强的知识和技巧,关爱教师身心发展,提升从教幸福感;开展选优树先、尊师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利用教师节表彰先进,利用公众号对先进个人事迹定期展播学习,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提升教师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感。

(七)配齐师资力量。一是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和培训制度。实施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时,明确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编教师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注册;制定《泗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2021-2025)》,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实施了特殊教育相关培训制度,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参加新教材、新课标及各种专业技能培训,使得他们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特殊教育素养。二是依照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泗县特殊教育学校核定编制25人,实行动态管理,配齐配足教师,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的情况。三是县级配备巡回指导教师8名,为特殊教育的教师、学生与家长提供指导、咨询与帮助。各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设计并实施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满足特殊学生的发展需求。四是加强教研员配备。目前,我县配备了1名特殊教育专职教研员和2名兼职教研员。鼓励教研员参加各类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提升专业素养。建立了特殊教育教研员成长档案,记录其专业发展轨迹,为其个性化成长提供支持。特殊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在专业理论、教学技能、科研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提升,确保了特殊教育在县级层面的专业引领和有效指导。五是定期对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以提高特殊专业素养和家庭教育指导力;开展对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在内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每年不低于72学时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

(八)助力专业发展。一是积极践行跨区域、校际及普特联合教研,打破壁垒,促进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二是着力健全校本教研制度,确保特殊教育专题教研活动定期、有序开展,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教学与研究水平。三是每两年举办一次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不仅锻炼了教师的专业技能,也促进了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共享。通过这些举措,我县在特殊教育办学质量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九)提高待遇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提高15%,按时发放,特殊教育教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及其他待遇。二是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评价,在职称岗位评聘时给予倾斜,确保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发展与认可;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补充细则,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比照乡村教师标准,在表彰奖励方面,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制定《泗县鼓励支持特殊教育教师成长制度》,在课题立项、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特殊教育教师,鼓励其科研创新与教学实践。三是大力宣传、弘扬优秀特殊教育学校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积极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特殊教育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依托“泗县教育体育发布”等平台对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先进事迹展播,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