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更好地解决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根据《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泗县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摇号方案公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东城丽苑、东城康居、惠民苑、虹乡家园、和谐家园和北苑家园等6个小区部分房源。具体房源套数、小区坐落、装修情况、面积范围、租金及物业费标准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配租范围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为2024年第三、四、五、六批经公示合格取得保障资格,处于轮候期间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租赁补贴转实物配租和上批摇号轮空的申请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摇号:(1)申请家庭成员生活均不能自理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3)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记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申请家庭;(4)因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申请家庭。
三、分配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此次分配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组参加,全程录像,确保分配阳光透明。
2、方便保障对象工作生活原则。此次摇号前将开展意向登记,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相应小区摇号。6个小区将设置6个摇号场次,依次摇号。
3、照顾特殊家庭原则。70周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或三级残疾及以上(肢体)的家庭,参与低层区房源摇号(低层区房源指楼梯房1-3层)。
四、摇号方式:按小区分场次电脑摇号分配
1、每个场次设置特殊组和普通组。年龄在70周岁以上、重大疾病或三级残疾及以上(肢体)申请家庭为特殊组,参与低层区房源摇号,其他家庭为普通组,参与高层区房源(高层区房源指楼梯房4-6层)摇号。
2、对意向登记不参与此次摇号配租的,视为放弃一次实物配租机会,将继续轮候。连续2次无故放弃摇号,又不愿改变配租意向小区的,取消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经此次摇号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将自动进入轮候。
3、本次摇号原则上要求申请家庭成员亲自到场,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摇号,委托书应经户籍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确认。未按时到场又未委托他人的,视为放弃本次摇号资格。
4、经摇号分配具体房源后,在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放弃保障资格;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五、意向登记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意向登记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无房证明(申请家庭为外来务工人员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近3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到泗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提出配租意向申请,现场填写并提交《泗县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申请表》。
七、摇号时间
计划于2025年11月下旬公开摇号(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短信通知)。
特别提醒:经摇号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7021695。
泗县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泗县2025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房源明细表
单位:套、元/平方米·月、平方米
|
序号 |
小区 |
总套数 |
楼层 |
装修标准及电梯 |
建筑面积 |
物业费标准 |
坐 落 |
租金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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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城丽苑 (两居室) |
19 |
1-6层 |
简装 |
60 |
0.5 |
桃源路南侧,赤山路西侧 |
低保家庭:1元; 城市低收入家庭:2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4元; 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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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城康居(两居室) |
21 |
1-6层 |
简装 |
60、80 |
桃源路南侧,当涂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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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惠民苑(两居室) |
12 |
1-6层 |
简装 |
50 |
桃源路南侧,当涂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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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虹乡家园 (一居室或两居室) |
14 |
2-6层 |
简装 |
60 |
石龙湖路南侧,朱山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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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和谐家园 (一居室) |
8 |
2-6层 |
简装 |
50 |
北二环南侧,虹乡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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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苑家园 (两居室) |
11 |
2-6层 |
简装 |
50 |
民兴路南段西侧 |
说明:低层区为楼梯房1-3层,高层区为楼梯房4-6层。物业费标准最终以物业管理单位实收的为准,但不高于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