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04 16:05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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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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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文综罚字〔2023〕18号 |
未在营业场所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泗县爱尚网吧 |
91341324343778**** |
2023年11月14日9时33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位于泗县大庄镇大庄老街的泗县爱尚网吧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未在场所发现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宿州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1之规定。 |
2023年12月2日 |
免予行政处罚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