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2-09 17:23
责任编辑:张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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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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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文综罚字〔2025〕16号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泗县心晨网咖 |
91341324MA2RY0L39M |
2025年12月23日15时23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心晨网咖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对8号和39号上机的消费者检查时发现其提供的身份信息显示截至检查之日均未满18周岁,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其接纳两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皖文旅发〔2024〕27号)第三部分第3项 |
2026年2月9日 |
警告,并处罚款陆仟元整(¥60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