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3-24 15:59
责任编辑:秦池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反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泗)文综罚字〔2026〕3号 |
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泗县刘海唢呐团(刘海) |
92341324MA2TB32K19 |
2026年1月15日,泗县刘海唢呐团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部分-1 |
2026年3月24日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元整(¥1240.00),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