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3-24 15:57
责任编辑:秦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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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反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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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文综罚字〔2026〕2号 |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 |
泗县耿保林唢呐文化传媒经营部 |
92341324MA2T9AP7XX |
2026年1月15日,泗县耿保林唢呐文化传媒经营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部分-2 |
2026年3月24日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佰肆拾元整(¥540.00),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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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