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13 08:26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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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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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文综罚字〔2023〕20号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泗县极地网吧厅 |
91341324MA8N9H**** |
2023年11月21日,我局接到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泗检检建受〔2023〕39号),其内容为泗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泗县极地网吧厅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形。2023年11月23日,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此予以立案调查。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予以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11日 |
警告,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