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决定 内容分类: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12-04 16:16:12 生成日期: 2023-12-04 16:16:1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词:

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文章来源: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04 16:16 责任编辑:王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违法条例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
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泗)文综罚字〔2023〕19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泗县新时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91341324355165****

2023年11月14日16时30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新时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宿州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1之规定。

 2023年12月2日

免予行政处罚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