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泗城镇坚持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等工作坚持阳光操作,程序规范。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创新举措,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等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依托平台,推广信息系统化操作。泗城镇依托科学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原始数据录入,并按月进行低保年审后的数据更新,实现低保网上办理审核、审批和发放,并同步生成低保统计报表。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进一步转变大病救助等业务的管理方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抓住重点,实行低保、大病救助对象动态化管理。管理中,实行低保、大病救助对象定期复查、审核制度,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建立低保、大病救助对象个人台帐和电子档案,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坚决予以注销,做到“能进能出”动态管理。据统计,该镇2016年核消因去世或脱贫而不应再享有低保政策的原低保对象共654户,达1314人;新增低保户共249户,计478人.
强化督查,加大登记审核规范化办理。为保证2016年全镇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等工作顺利推进,泗城镇积极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开展逐户摸查、新增低保、大病救助对象资料登记审核、档案管理、手续审批监管等工作,要求工作专班在审核中做到“不漏一户、证件齐全、程序规范、热情服务”。
严格标准,确保审核精细化服务。在审核工作中,泗城镇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等政策培训与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知晓度、参与率。同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镇民政办要求低保入户调查工作组至少有1名包村参与,每组至少2名人员,对现实中提出低保申请的城乡家庭的收入情况认真核查,严格做到“一户一表”,核实低保户家庭享受人口是否准确、家庭收入情况是否明晰、低保户家庭是否有大病、重残、单亲等特殊困难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是否规范,确保该镇广大群众在城乡低保服务中享受到公平、公正、公开。
落实监管,促进社会舆论公开化监督。为强化社会监督,泗城镇所有村(居)委会均设立了低保及大病救助等工作长期公示栏,公开享受低保、救助的条件、标准、程序和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同时对与业务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有近亲关系的居民家庭全部备案登记,单独管理,防止优亲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