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等文件精神,泗城镇中心学校按县局安排,全面落实、扎实推进营养餐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发挥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水平。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以县管理”为主,中心校做好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泗城镇中心学校成立泗城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管理,大力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程。
(二)注重宣传引导。泗城镇中心学校及各营养餐学校采取宣传单、板报、宣传栏、告家长书等有效形式,开展营养健康教育,普及营养健康知识,积极向家长、社会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落实
认真调查摸底确定供餐模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餐和学校食堂建设运行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关庙、彭铺、胡陈、周庄四所小学纳入实施范围。根据学校实际,首选午餐或课间餐的形式,采取学校食堂供餐或企业送餐的模式。关庙、彭铺、周庄小学采取食堂供餐 “4+X”模式,即每生每天国家(含省、县)补助4元,学生家庭再承担一定费用。胡陈小学采取企业送餐模式。
(四)加强督促检查。
一年来,教体局,工商局,公安局多部门、多次对营养餐工作进行督查。
1、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在食堂管理方面是否明确规定和要求,校长是否参与食堂监督管理。
2、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餐厅和操作间下水道盖板是否合格。
3、严查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落实晨检制度。
4、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5、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实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消毒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方式、消毒时长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6、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热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7、严查对统一采购、配送的大宗食材监管是否落实。是否有专人接收、查验统一采购、配送的食材;接收的配送单填写是否完整;配送的食材、产品是否与中标的食材、产品一致。
8、严查是否落实值班领导尝餐、陪餐制度。是否安排陪餐人员,是否有尝餐、陪餐记录;陪餐人员是否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检查时是否做到一看、二闻、三尝。
9、严查是否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是否成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领导小组,压实各方责任;是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有效措施。
10、严查是否建立饮食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模拟演练。
(五)学习培训
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