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全省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相应的网上办事大厅及相关APP,包括但不限于安徽公安网、皖警E网通网、“安徽治安在线”微信公众号等。
二、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注: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三、办理流程
申领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办大厅或全省任一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后持《二代证领取单》到申请地派出所户籍室领取身份证,在领取新证的同时必须交回旧证。
四、所需材料
1、申领人到期(损坏)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或现场核验指纹通过。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期满换领; 20元/证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 4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