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是:
组 长:刘军
副组长:叶青、任军
成 员: 张慧敏、张宝英、路朝辉、吴小红、刘凯、陈永刚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措施;负责向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审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镇辖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辖区食品药品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镇村、公安、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有潜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期间的媒体导向工作。
(二)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时,镇政府派出应急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人员和受害人员,同时应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救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时,镇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镇政府做好事件后续工作。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食品药品应急指挥机构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镇辖各单位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专项资金,按照事故的伤害程度,由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申请调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制定好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救援物资及时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在镇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及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物资,支援现场救护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受灾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援行动的违法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检测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市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相关技术处理;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市政府报告,并派出应急技术服务小组进行技术支持。
1.当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品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市工作组和镇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当发生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服务组进行会商,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及部门报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镇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3.当发生一般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镇食品药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应立即市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市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
均已核实并落实,群众满意程度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