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城镇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工业园区:
《泗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2022年5月19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泗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泗城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工作原则
1.3 事件分类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指挥机制
2.2 现场指挥机构
2.3 工作组
3 编制和审批
4 预案实施
1 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镇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提高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镇党委、政府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全面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事发地村(社区)负责会同镇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维稳工作。
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军队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编制修订应急预案,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1.3 事件分类分级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
(2)事件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行业的安全事件、核与辐射事件、交通运输事件、公共设施和设备事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件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
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安全事件和民族宗教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各类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指挥机制
2.1.1 领导机构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政府是全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镇长领导下,镇政府对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暑。
2.1.2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在政府领导下,设立突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班子成员担任。
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批准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必要时,指令其他单位和人员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人武部等单位参加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统一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5)研究确定其他有关事件救援的重大决策。
2.1.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镇级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其中负有突发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具体包括:编制管理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等工作。
宣传办:组织指导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应急办:负责快速核实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政府报告事件和处置情况,向相关单位传达领导指示、批示;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工矿商贸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其他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中心校:在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参与校因事件应急处置,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开展防火灾、防溺水等事件宣传。
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的警戒保护等工作;负责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侦查、重点设施目标的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港口、交通运输行业、交通工程建设、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民政所:负责指导养老院等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困难群众基本社会服务等事务。
财政所:负责镇级财政承担的抢险救援、后期处置等资金保障工作。
社保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自然资源与规划所、林业站:负责提供事件发生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和制订应对措施;在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参与组织协调林业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农环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监测、污染物回收和处置等工作。
住建所:负责协助和指导城乡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撑。
农经站:在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参与组织协调农业机械、畜牧业和水产、渔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水利站:组织指导协调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提供突发事件处置水情等信息。
经济发展办:参与商贸流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加油站(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成品油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卫健办:负责指导医疗卫生等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相关应急医疗救援、心理康复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参与协调、指导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突发事件中的特种设备的应急检测检验与处置。
工会:在应急指挥部指挥下,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事件调查。
人武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抢险救援和转移群众等工作。
各村(社区):在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事件现场先期处置、救援、善后和保障等相关工作,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2.1.4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任务。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突发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督查各部门、各专业(或行业)突发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2)编制、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应急准备工作和突发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资源和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镇突发应急救援机构、队伍、专家、预案等信息数据库;
(4)组织协调指挥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或上级部门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件抢救;
(5)组织指导全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以及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6)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件应对处置需要,设立由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工作组,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带队,赴事发现场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在现场接受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分组如下:
(1)抢险救援组: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按事件类别由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和社会救援队伍等组成,组织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现场医疗急救和环境监测。
(2)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导、秩序维护,保护事件现场, 实行交通管制等。
(3)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由民政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疏做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救援装备、物资、通信、电力、交通、食宿等保障。
(4)综合信息组:由宣传部门牵头,应急管理部门、事发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事件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发布以及媒体接待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以属地村(社区)为主,应急管理、民政、人社、工会、公安、事件单位等有关部门参加,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协调保险理赔事宜,参与事件应急调查。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其他工作组。
3 编制和审批
本预案由应急办牵头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请镇政府审批,以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镇政府办公室会同应急办负责解释。
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