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发文日期: 2023-04-27 11:03:25 生成日期: 2023-04-27 11:03:2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供餐企业(单位)配套管理制度】泗县胡陈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词:

【供餐企业(单位)配套管理制度】泗县胡陈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泗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7 11:03

泗县胡陈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扎实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成立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王磊(学校校长)

副组长:许亚妮

营养专干:陈明

成员:梁美侠、倪燕芳

食堂安全负责人:夏霖

二、管理办法

1、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形成由膳食委员会监督,层层把关、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

2、供餐办法。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采取食堂供餐。实行实名制签名,并要求教师监督食用,做到安全食用和不浪费,保持环境卫生。

3、学校对学生营养餐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做到接受、领取、储存工作并做好登记,坚决杜绝过期、变质食品。实施营养早餐必须做到每日一登记,做好与供应商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工作。并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坚持每周一次伙房大扫除和消毒,使食堂干净、整洁、无异味。

4、物品要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库存不得超过两周。

5、财务管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资金专款专用,分账管理,专人负责,同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开账务。

6、严格采取实名制制度。每学期初核实学生人数,并公示无误后如实上报,不得多报、漏报。

7 、加强监督保证安全运行,每学期安排数次小火房食品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