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文件附件8《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现就2024年相关材料报送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不含法定休息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泗县教体局207室),资助中心将对所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的(含3年)。
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具体为乡镇政府机关(含上级部门常住乡镇的派出机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等单位;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三、受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我县基层单位工作,在同一单位(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但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除外)服务期满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申请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学校和就业单位审核签章后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附8-1)》(必须反正面打印)原件2份;
1.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3.毕业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4.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录用文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供存档);
5.就业期间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式2份);
6.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证明材料(一式2份)。
五、补充说明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学费补偿应提供的材料清单,提前做好材料准备,按时报送材料审核。
2.今年受理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并于2021年到我县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的人员。
联系人: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张毅
联系电话:7020114
附件: 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