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进入食品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选购食品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食用农产品市场、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购买已变质或质量安全可疑的食品。
三、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验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标准代号、规格、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内容标识,选购外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四、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销售区域标识的食品名称、生产者及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产品。
五、如果发现经营者无证销售食品或销售的食品有质量安全问题,或对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六、线上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店铺资质,选购店铺评价较高的商户。同时,注意检查到货食品,特别是外卖平台食安封签是否完整,确认食品无破损后再食用。
七、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要在冰箱内储存;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彻底加热回烧。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