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4-12-30 16:28:46 生成日期: 2024-12-30 16: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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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泗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元旦、春节期间购买食品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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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购买食品的消费提示

文章来源:泗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12-30 16:28 责任编辑:叶曼宣

元旦、春节临近,进入食品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选购食品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卡的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食用农产品市场、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购买已变质或质量安全可疑的食品。
  三、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验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标准代号、规格、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内容标识,选购外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四、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销售区域标识的食品名称、生产者及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产品。
  五、如果发现经营者无证销售食品或销售的食品有质量安全问题,或对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六、线上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店铺资质,选购店铺评价较高的商户。同时,注意检查到货食品,特别是外卖平台食安封签是否完整,确认食品无破损后再食用。

七、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要在冰箱内储存;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彻底加热回烧。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