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泗城镇中心学校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好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依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研、电教、师训等教师系列职称资格条件及补充细则》(教体人(2021)16号)、《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操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一 、基本条件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恳,成绩显著;团结同志,关爱学生;服从安排,不闹纠纷。
二、积分细则
(一)学历资历
教龄:每年1分(连头加尾);任现职年限:每年1分;学历:研究生8分、本科6分、大专4分、中师2分;
(二)出勤(任现职)
1.满勤10分;2.事假超过15天,按每天0.5分扣完为止;3.病假超过30天,按每天0.3分扣完为止。
(三)教育教学活动(任现职)
教师个人:
1.年度考核优秀每次3分。(9分封顶)
2.荣誉:国家级(25分)省级(20分)、市级(12分)县级(8分)
3.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等赛课类获奖(现场课)
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4、3、2分;
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8、6、4分;
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2、10、8分;
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6、14、12分;
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20、18、16分。
4. 基础教育精品课、信息技术优质课等获奖(录制课)
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3、2、1分;
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7、5、3分;
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1、9、7分;
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5、13、11分;
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9、17、15分。
5.开设过由省、市、县、镇中心校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分别为20、10、3、1分。
6.教学设计、案例、作业设计、课件、微课、教具制作等设计类获奖
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3、2、1分;
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6、5、3分;
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0、8、6分;
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4、12、10分;
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8、16、14分。
7.书法、绘画、征文及文章发表(非论文)等获奖
县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4、 3、2、1分;
市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7、6、5、4分;
省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0、9、8、7分;
国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3、12、11、10分。
(2、3、4、5、6、7项须提供县、市、省和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活动通知、证书及活动结果通知;同一主题获奖以最高奖励计入分值,无等次的按各级别的一等奖赋分;3、4、5、6的镇级奖为2025年9月以后的。)
辅导学生:(任现职,80分封顶)
县、市、省和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联合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提供辅导教师证书和文件结果通知,同一项竞赛辅导奖励以最高奖励计入分值,多人辅导的按分值的平均分计入。
1.辅导学生集体获奖:
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市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8、7、6、5分;
省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1、10、9、8分;
国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4、13、12、11分。
2.辅导学生个人获奖:
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
省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8、7、6、5分;
国一、二、三、优秀奖,分别加11、10、9、8分。
(四)教学质量(任现职)
1.自2021年9至2024年8月,泗城镇中心学校组织的全镇范围内的质量检测。
第一名(30分)第二名(28分)第三名(26分)第四名(24分)第五名(22分)第六名(18分)第七名(14分)第八名(10分)第九名(8分)第十名(4分);
2.2024年9月起,泗城镇中心学校组织的全镇范围内的质量检测。
第一名(30分)第二名(26分)第三名(22分)第四名(18分)第五名(14分)
3.对于带多个班级的教师:
(1) 若所带班级中包含排名后三名的班级,则该教师的考核积分按照其所带所有班级的平均分来计算。
(2)若所带班级中没有排名后三名的班级,则该教师的考核积分按照其所带班级中分数最高的班级来计算。
4.县局质量检测前20名依次得分:50、48、46、44、42、40、38、36、34、32、30、28、26、24、22、20、18、16、14、12分。
(提供县局或泗城中心校文件)
(五)教育科研(任现职)
1.论文获奖(教育主管部门活动通知、证书、活动结果通知)
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
2.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且有文章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上发表,分别为 10分、6分、3分。各类发表论文提供查询截图,级别以通过鉴定认定级别为依据。
3.课题: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并结题的,国家级30分,省级21分,市级15分,县级9分,镇级3分(镇级为2025年9月以后的)。课题主持人得全分,所有参与人(证书上人员)得三分之一分。(提供课题立项文件、结题文件、结题证书)
(六)加分项目(任现职)
1.班主任工作:自2021年9月起任班主任满周年,按每年2分累计加分。(提供学校证明、班主任工作手册及相关材料)
2.完小校长、园长10分, 副校长、教导主任等中层人员5分,报账员3分。(以相关文件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参评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师德规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受到行政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不得申报;
(三)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四)正在参加学历脱产进修且尚未完成学业的,本次不得申报。
注:所有积分以证书原件和文件为准,同一项活动以最高奖计算,申报的所有材料要真实有效,若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予申报。此积分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泗城镇中心学校所有。
泗县泗城镇中心学校
2025年5月19日
附:
泗城中心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军
副组长:姚瑞达
成员:中心校班子成员及全镇校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