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文日期: 2025-06-13 15:21:31 生成日期: 2025-06-13 15:21:3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泗城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或者警示信息
词: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或者警示信息

文章来源:泗城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6-13 15:21 责任编辑:叶曼宣


1. 保存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或就餐后,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电子支付记录、外卖订单截图等消费凭证,这些凭证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

2. 及时维权:若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或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保留好剩余食品、呕吐物、就医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