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财政、金融、审计,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内容分类: 政府采购信息
发文日期: 2020-09-30 10:28:28 生成日期: 2020-09-30 10:28:2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屏山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泗县彩虹大道复线屏山水厂管网迁建修复项目SXCG20200288A中标(成交)公告
词:

泗县彩虹大道复线屏山水厂管网迁建修复项目SXCG20200288A中标(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屏山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9-30 10:28 责任编辑:路江峰

泗县彩虹大道复线屏山水厂管网迁建修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GC20200288

二、项目名称:泗县彩虹大道复线屏山水厂管网迁建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泗县江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泗县泗城八里桥

中标(成交)金额:1874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彩虹大道复线屏山水厂管网迁建修复项目

服务范围:泗县彩虹大道复线屏山水厂管网迁建修复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振华(组长)、柏群吉、庄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用1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9月3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蟠龙山路189号,联系电话:1595654977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0557-702554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水利局

地    址:泗县汴河大道与学士中路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方式:骆然  13955770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超,联系方式:1595654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超

电   话: 159565497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