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文日期: 2021-01-29 17:59:05 生成日期: 2021-01-29 17:59:0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屏山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屏山镇危房改造严格控制面积
词: 危房改造

屏山镇危房改造严格控制面积

文章来源:屏山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9 17:59 责任编辑:路江峰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 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 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 20平米、2人户不低于 30平米、3人户不低于 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