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内容分类: 政府决算
发文日期: 2020-12-25 16:35:52 生成日期: 2020-12-25 16:35:5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屏山镇人民政府 文  号: 非正式文件
名  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条件
词: 计划生育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条件

文章来源:屏山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25 16:35 责任编辑:路江峰

1、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审议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初审、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复审、公布

4、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拨付资金

5、代理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扶助对象花名册,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