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迁移登记
文章来源:屏山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6 14:42
责任编辑:巩浩洁
1.受理部门;屏山镇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迁移户口登记
3.办理流程;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者户主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入、合法稳定就业户口等迁入材料。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