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2020年2月1日起,对泗州枫景小区23栋楼和玉兰公馆小区11栋楼全面实行禁止出行的封闭管理;于2020年2月3日起,对香格里拉小区19栋楼全面实行禁止出行的封闭管理。现上述居住地禁止出行已满14天,达到解除条件。
经研究,自2020年2月15日24:00起,解除泗州枫景小区23栋楼和玉兰公馆小区11栋楼居住地禁止出行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24:00起,解除香格里拉小区19栋楼居住地禁止出行要求。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以上居住地所在小区(村)仍需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
特此通告。
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