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迁移登记
发文日期: 2023-03-31 15:32:37 生成日期: 2023-03-31 15:32: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杨镇迁移登记——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条件
词:

大杨镇迁移登记——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条件

文章来源:大杨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1 15:32 责任编辑:刘月亮

一、夫妻间投靠

申请人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的,需经户主同意。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1、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随抚养人一方或双方协商一致迁移户口;

2、申请人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的,需经户主同意;

3、市内迁移根据各市情况自行决定。

三、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

1、申请人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的,需经户主同意;

2、部分市政府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户口不允许父母投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