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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登记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迁移登记
发文日期:
2023-03-31 15:32:20
生成日期:
2023-03-31 15:32: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杨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大杨镇迁移登记——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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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大杨镇迁移登记——迁出、迁入登记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大杨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1 15:32
责任编辑:刘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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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由户办大厅前台民警或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