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事故防线,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
果,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
势持续稳定向好,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治违除患”
专项行动年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
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
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和结果导向,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
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与安全隐患为重点,着力建立完善“从根
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管理办法和长效机
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
好,为奋力推进宿州“一城两区三基地”全面建设提供坚实稳固
的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构建完善以落实企业主
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风险
— 2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
风险管控由政府主导为主向企业自觉转变,推进治违除患由部门
执法和企业组织向员工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着力解决好安全理念
不牢、责任落实不严、隐患排查不彻底、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等突
出问题,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三、重点任务
在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违除
患”专项行动年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工贸、旅游、校园安全、电力
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整治“三违”行为与安全隐患,始终保持
“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
重实效”。
(一)共性问题
1.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
为的;
2.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
3.未通过复工复产验收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复查合格擅
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整改而组织生产的;
— 3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企业未进行全员培训、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或特种作业人
员未持证上岗的;
8.迟报或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
9.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
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违反作业规程,非法改装、认证,违法
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违规进行倒罐、动火、有限空间等高
风险作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危险化学品禁忌混储;未进行
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未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未执行危
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一码”制度或者销售无“一书一签一码”的
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规堆存、随意倾
倒、私自填埋危险废弃物的;非法违法“小化工”;“三超一抢”、
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违规超量超
品种储存、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违反消防安全等危险
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
2.矿山:重点检查超层越界开采、是否按设计要求生产建
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的;隐蔽
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图纸造假、瓦斯和水
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井下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采石场未按设计
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未按要求配备工程技术人员、不符合
— 4 —有关安全技术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训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
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等单
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
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
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
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
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
量情况。
4.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
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货车非法载人、酒驾、
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客运车辆擅自
变更行驶路线或异地经营情况;货车“大吨小标”及非法改装车
辆从事运输的;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的;骑路逢集、占道经营等
违法违规行为的;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
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
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客渡船超员超载,非汽车渡船非法渡运
机动车的;大船小证、违章航行停泊,货船违反规定搭载无关人
员的。
— 5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
资质的单位施工情况,施工单位挂靠、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情况;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未取得开工报告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使用
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随意压缩
建设工期的;停工整改未经复查合格擅自组织施工的;抗拒安全
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指令、存在重大
安全事故隐患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未按规定进行方案编审、交底、施工和验收的。
6.城镇燃气:重点检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强
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巡查情况;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
模式”情况,督促餐饮场所安装报警装置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
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和从事“黑气”运输情况。
7.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者国家明令淘汰、
应当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供暖锅炉、供气供暖压力
容器和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以及学校、商场、车站、
旅游景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
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严打击使用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的特种设备。
8.工贸: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
时”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涉及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
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主
— 6 —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9.旅游:重点检查 A 级旅游景区缆车、摆渡车辆、大型游
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器材维保情
况。强化 A 级旅游景区客流管控,严格执行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
要求,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应急处置预案。
10.校园:重点检查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中小
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 100%”达标成效巩固深化、长效
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和校园防坠楼装置建设情况;学校冬春火灾防
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防溺
水、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开展情况;学校实验室安全、校舍
安全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
情况和值班值守情况。
11.电力: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电网密集通道和重要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和设备消缺情况,机组非停和虚出力情况;电
力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专项施工方
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电力应急
能力建设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对油气长输管道、市政
工程、危险废物、民爆、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水利、民政服务
机构、森林防火等其他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同
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将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
— 7 —患纳入“治违除患”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堵塞
监管漏洞和盲区。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22 年 2 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治违除患”专
项行动年活动浓厚社会氛围。要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
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各地各部门
于 2 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
(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2022 年 3-6 月)
各地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
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同时要对辖区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各有关部门
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和抽查,做到自查自纠全覆盖,无盲区。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2022 年 7—11 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
年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
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
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
律”执法措施。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
— 8 —背后的“保护伞”,并通过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
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开展全面细
致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推进治违除患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总结评估、巩固提升(2022 年 12 月)
各地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治违除患”
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
在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
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推动本行业领域“治违除患”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区各有
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治违除患”回头看,深入分析评估工作
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逐项推动落实,不断巩固提升“治违
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违除患合力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将“治违除患”
专项行动年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重点,及时研究制定重
大决策,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违
除患工作合力,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实效性。
各级安委办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
制,及时协调解决“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治违除患”专项
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 9 —(二)依法严厉打击,纵深推进治违除患
“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
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
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巡查检
查,对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
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
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对情节
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
出击,依法严惩,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形
成强大威慑力。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治违除患氛围
市安委办制作专题教育片,列举常见违章行为及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观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治
违除患”宣传力度,进一步大力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办法》,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
行为。
(四)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强化考核问责
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采取
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市安
委会将组织 6 个督查组(见附件 1)分别于 6 月和 10 月对各地各
部门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方
— 10 —和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对辖区内群众举报、
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
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并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玩忽职守,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问题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定期统计本地区本行
业领域专项行动年活动开展情况,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并于每月 3 日前将安全生产“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月
报表(见附件 2)、重大隐患统计表(见附件 3)加盖公章后报
送至市安委办。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做到
见账亮灯,整改灭灯,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12 月 15 日
前,各地各部门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工作总结(包括
经验做法、典型成果和存在问题)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
认真梳理总结,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
(六)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
要将“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既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
官战,又要抓好“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歼灭战,从而推动
“治违除患”专项行动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
— 11 —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
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
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