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精准 扶贫、精准脱贫,严格落实“三保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控辍保学部门联控联保机制得 到落实。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请遵照执行。
附: 《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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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落实“三
保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权利的重要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 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 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文件精神,
现就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
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未 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切实 把控辍保学作为落实扶贫 “三保障”重中之重来抓,切实 加强领导,明确政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把控辍保 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 目标责任,及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加强部门沟
通协调,把控辍保学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 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基本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立即开展地毯
式排查,全面准确摸清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
况,对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辍学原因和去向等进
行登记造册,并标注以下四类情况:①无学习能力,②有部
分学习能力(适于送教上门的),③有基本学习能力,能随 班就读的,④有学习能力,能入学就读的,形成台帐。对于 有基本学习能力,可进行送教上门的,应在中小学学籍管理 系统中建立学籍并实行送教上门;对于能入学就读的,组织 及时组织精干力量登门入户,下达劝返通知书,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帮助学生尽快复学,如无学籍生,则为其建立学 籍。确保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 儿童少年无一人辍学。摸底工作务必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
之内完成。
三、 把握工作重点,确保控辍成效。
对于辍学学生或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 失学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入学、劝返复学 工作,绝不能有因贫辍学的情况发生。各校要及时做好劝返 的适龄儿童少年复学接收安排工作,不得拒收任何一名愿意
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 加强学生管理,做好保学工作。
学校要在全面加强学生管理的同时,关注复学学生的思
想动态,帮助复学学生树立学习的信心;组织教师经常家访, 形成结对帮扶机制,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对于生活上、 学习上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体会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让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快乐。 全力做好保学工作,确保复学学生“进得来”、 “留得住”
“学得好”。
五、 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监测报告机制。
各乡镇、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在 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 有籍无人的,要及时家访查明情况,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
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重点把流动、
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群体,
防止学生流失。每月10日前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学要将上月
动态监测情况上报到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