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黄圩镇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相关材料由大庄派出所民警审核,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需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原件。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材料齐全且无误的情况下,需入户核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户口业务本身全部免费,如果其中涉及户口簿丢失、损坏补办,需收取户口簿工本费6元/簿: 如果其中涉及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需收取工本费2元/证。依据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5〕1号、皖价行费字〔1998〕7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