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发文日期: 2025-01-17 16:05:18 生成日期: 2025-01-17 16:05:1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黄圩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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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黄圩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17 16:05 责任编辑:郝永佩

一、 办理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2、《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二、承办机构:泗城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全体公民

四、服务流程:1、提出咨询申请;2、提供相关信息或材料;3、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工作者予以咨询解答。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