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宿州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文章来源:黄圩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10 11:18
责任编辑:郝永佩
据了解
本次调整后
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9084元(每人每月757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664元(每人每月722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12120元
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800元(每人每月900元)
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1264元
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748元(每人每月729元)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