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泗县泗城镇群众来电反映:2月12日在中城街与人民路十字路口西10米“徐小包”泗县中城街店,花费11.9元购买奶茶,在奶茶里喝到一个手机别针,商家不承认不予处理,并污蔑其,其有照片证据,故来电反映,希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依据食品法赔偿其1000元。 反馈信息: 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人补偿代金券给投诉人,投诉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