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来临,又到了用电、用煤、用火的高峰期,为了保证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提醒您一定注意用电、用煤、用火安全,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1、用电设备在使用中,发现电压异常升高,或发现用电设备有异常的响声、气味、温度、冒烟、火光,要立即断开电源,再进行检查或灭火抢救。
2、要养成好习惯,做到人走断电,停电断开关,触摸壳体用手背,维护检查要断电,断电要有明显断开点等。
3、使用液化气瓶时,不准将气瓶靠近火源、热源,严禁倾倒残液,严禁用火、蒸汽、热水对气瓶加热。
4、如发现漏气,应及时关闭所有阀门,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杜绝明火,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如开灯、打电话等,防止出现电火花;禁止穿、脱化纤服装,以防静电火花。
5、冬季取暖还特别要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夜晚睡觉要将取暖煤炉的煤炭烧尽,不要闷盖,煤气煤炉要安装烟筒。晚上睡觉,不要堵上炉火的风门,屋内要设通风口,注意室内空气的流通。
6、生活中不要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7、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8、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以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