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圩镇按照《关于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泗安办〔2024〕29号)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制定了《关于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镇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亲自安排。
二、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黄圩镇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对辖66处小型生产加工企业、多合一场所进行排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遏制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健全常态化监管
下一步黄圩镇将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功能作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黄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